圖書出版合同常見條款解讀 中國作家協會作家權益保障委員會制
來源:中國作家網 | 2020年05月11日12:27
此“條款解讀”參考國家版權局頒布的《圖書出版合同》(標準樣式)修訂本,結合司法實踐及部分出版社的格式合同,對圖書出版合同中常見條款文本的內容和目的進行解讀。建議各位作家在簽訂合同時仔細研讀條款,明確每一項約定的含義,切勿不看合同直接簽字,以免產生不必要的糾紛。
合同雙方的名稱和住所
甲方(著作權人): 乙方(出版方):
身份證號: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
【解讀】合同簽約方必須是適格民事主體。作者方應寫明姓名、身份證號,地址一般寫身份證或者戶口本載明的地址,如有其它經常住所地,也可以經常住所地作為地址,將來發生糾紛時,可以依據住所地確定管轄的法院。如果作者為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應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簽署。出版社方應寫明公司全稱、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等信息,出版社下屬分支機構或內設部門(如編輯部、工作室)不能作為簽約主體。
第一條 作品基本信息
作品名稱:【 】(暫定名,最終名稱由甲方確定,以下簡稱“本作品”)
作品署名:
署名順序:(如為合作作品)
【解讀】
作品的名稱應由作者確定,在簽署合同時,有時會約定“暫定名”,最終出版時使用的作品名稱應由作者確定。
署名權是作者十分重要的一項權利,是作者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作者可以署真名,也可以署筆名。實踐中,為了認定作者身份的便利,如果選擇署筆名,建議在作者介紹或者其他地方標注筆名對應的真名。
第二條 出版授權
甲方授予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在(中國大陸/中國香港/中國臺灣/其他國家和地區/全世界)以紙質圖書形式出版發行本作品(中文簡/繁體、______文)文本的專有使用權。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出版包含上述作品的選集、文集或者出版上述作品的縮編本、修訂本圖書的,應另行與甲方簽訂書面合同。
甲方所授予乙方的權利僅為紙質圖書的專有出版權,不包括信息網絡傳播權(以電子圖書、數字光盤、網絡傳播等形式使用作品)、改編權、翻譯權、表演權、錄音錄像權、播放權等其他權利。
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使本合同授權范圍以外的權利。
【解讀】
本條是對甲方授權出版社出版作品時間、地域范圍、語言文字、出版介質的約定。在出版方提供的格式合同中,有時會約定將出版合同有效期內全球范圍內所有文字形式、所有介質(包括紙質以及電子書)的出版權授予出版方,很多出版社還傾向獲得作品的改編、翻譯等權利,不利于作者對版權的后續控制和開發,所以建議作者根據出版方的運營實力、給予的報酬條件等情況來確定是否授權。
根據《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的規定,如果作者與出版社沒有約定授予的權利是專有使用權還是非專有使用權,或者對授權性質約定不明,則視為出版社擁有專有使用權,在合同期限內有權排除作者、其他出版社對作品的出版,請作者在簽訂合同時注意這一點。
第三條 作品要求
1. 根據本合同出版發行的作品不得含有下列內容:
(一)反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二)危害國家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的;
(三)泄露國家秘密、危害國家安全或者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四)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或者侵害民族風俗、習慣的;
(五)宣揚邪教、迷信的;
(六)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七)宣揚淫穢、賭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九)危害社會公德或者民族優秀文化傳統的;
(十)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規定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2.甲方保證擁有本合同第二條授予乙方的權利,因上述權利的行使侵犯他人著作權的,甲方承擔全部責任并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甲方的上述作品含有侵犯他人名譽權、肖像權、姓名權等人身權內容的,甲方承擔全部責任并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解讀】
本條的內容是對作者的約束,作者除了要保證作品符合《出版管理條例》的規定,還要保證作品不侵犯他人的權利。如果出版的作品中有侵害他人著作權或者其他民事權利的情形,被侵權人一般會起訴作者及出版社,要求作者與出版社承擔連帶責任。如果出版社未盡到注意義務,也需要承擔連帶責任。因此,出版社與作者簽訂的合同中會要求作者對出版作品的內容不侵權做出保證。
作者應關注以下內容:(1)作品中使用的圖片是否獲得攝影作品或者美術作品作者的授權許可?(2)使用他人的照片是否可能侵害被拍攝者的權利?(3)作品內容是否有可能會損害相關主體的隱私權或者名譽權?(4)作者出版的相關作品是否是改編自他人的在先作品?是否侵害他人著作權?是否使用了他人的表述,未標明出處等。
作者應確保著作權完整、無疑義的歸屬于自身所有。如果是改編自他人作品,需要獲得他人的許可;如果相關作品是作者與他人的合作作品,此處亦應寫明。
第四條 出版要求
上述作品的內容、篇幅、體例、圖表、附錄等應符合下列要求:
1.字數:【 】(千字),暫定,以甲方確認后最終出版為準;
2.開本:【 】(開);
3.圖表:【 】(幅),(黑白/彩色)印刷;
4.附錄:【 】(則);
5.印刷用紙規格:【 】;
6.封面裝幀設計:乙方負責封面裝幀設計,但在正式出版發行前應得到甲方的書面確認。
【解讀】
本條內容涉及具體的出版要求,包括作品的字數、開本、圖表、附錄等。如作者對出版有其他要求,包括印刷用紙規格,建議也在合同中約定完善,以便于后續的印刷、發行符合作者的審美要求及其他相應的要求。
第五條 交稿
甲方應于____年___月___日前將上述作品的稿件(紙質版或者電子版,以甲方確認為準)交付乙方。甲方不能按時交稿的,應在交稿期限屆滿前___日通知乙方,雙方另行約定交稿日期。甲方到期仍不能交稿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元人民幣,乙方可以終止合同。
甲方以電子稿件交付的,以甲方郵件發出之日作為交付之日,乙方指定的收件郵箱為__________。甲方以紙質稿件交付的,應在稿件上進行署名或者簽章。紙質稿件當面交付的,甲乙雙方應簽署稿件交接清單,交接日期為甲方交稿日。甲方以快遞形式向乙方發送的,以快遞發出之日作為交付日期。
如甲方向乙方交付的是手稿,乙方應妥善保管,并在作品出版之日起____日內或者本合同終止之日起___日兩者孰早的日期內向乙方返還。如發生手稿丟失,乙方應向甲方賠償違約金_____元人民幣。
【解讀】
本條內容涉及作品的交付。在以往實踐中,曾發生過作者向出版社交付紙質手稿后,被出版社丟失的情況。當前絕大多數稿件都以電子文稿形式交付,因此建議在合同中約定由向乙方交付的方式。紙質稿件由作者進行署名或者簽章,也是為了確定作者的權益歸屬。
至于具體交付時間的約定,為避免因在途時間或者郵件發送時間導致的違約,建議以快遞發出之日或者電子郵件發出之日作為甲方交付之日,并建議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出版社接收電子稿件的郵箱。如果作者以快遞形式寄出稿件,建議選擇中國郵政速遞物流(EMS),在寄件物品欄注明“xx作品稿件原件”等字樣并保留寄件人留存的快遞單據,將來一旦發生糾紛,查詢相應的快遞寄出時間可以作為作者交付稿件的證據。
第六條 出版時間
乙方應于____年___月___日前出版上述作品,最低印數為___冊。乙方不能按時出版的,應在出版期限屆滿前___日書面通知甲方,雙方另行約定出版日期并且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本合同采用的是基本稿酬加印數稿酬或者一次性付酬方式支付報酬,乙方按照并約定報酬的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雙方約定采取版稅方式支付報酬的,由乙方按___元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乙方在另行約定的出版日期之前仍不出版的,除非因不可抗力所致或者經過甲方的書面同意,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報酬及違約金。如本合同約定的是基本稿酬加印數稿酬或者一次性付酬方式支付報酬,乙方應按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向甲方支付報酬;如本合同約定由乙方按照版稅方式向甲方支付報酬,則乙方按照___元的標準向甲方支付報酬。
【解讀】
本條內容涉及作品的出版日期的約定。有些情況下,作品的出版時效性很強或者“風口”較短,作者一般希望盡快出版圖書,如因為出版社的原因未能按時出版,將會損害作者的權益。建議作者與出版社對出版時間以及未能如約出版的違約責任做出明確的約定,以督促乙方按時出版。
第七條 轉授權
在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第三條約定的權利許可任何第三方(包括乙方的關聯公司)使用。如有違反,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___元并終止合同。乙方經甲方書面同意后,可以按照甲方確定的許可條件許可第三方使用上述權利,但應將所得報酬的___%交付甲方,并將乙方與第三方的授權合同交甲方備案。
【解讀】
本條內容涉及出版權的轉授權。如果允許出版社轉授權,作者將無法全部控制自己的版權,意味著出版社可以繼續許可其他方出版作品,一方面,其他方的主體資格、出版質量作者無法核實,可能會給作者帶來負面影響;另一方面,作者對之后的轉授權方缺乏直接約束,對于相關的轉授權費用很難掌握,不利于作者權益的維護。因此不建議授予出版社轉授權的權利。
第八條 作品的修改
本作品正式出版的名稱由甲方最終確定。乙方如需對作品內容進行修改、刪節、增加圖表、前言、后記,應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否則由此帶來的一切法律風險和不利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乙方對作品進行文字性修改,應以明顯的方式進行標注,并得到甲方確認后方可出版。
【解讀】
根據《著作權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圖書出版者經作者許可,可以對作品修改、刪節。一般而言,建議作者與出版社約定對于作品內容的修改應得到作者的書面同意,但是對于一些文字性的修改,如標點符號、段落等的修改調整、文字的加工潤色等,因其屬于出版社圖書編輯職責,為了避免增加作者不必要的負擔,可以約定允許乙方先行修訂,但是需以明顯的方式標注,并需要在最終出版之前得到作者的同意。
第九條 審校
本作品的校樣由乙方審校,但乙方應在付印之前日提交給甲方___確認,甲方應在付印之前___日內書面確認。甲方未按期審校,乙方可自行審校,并按計劃付印。如因甲方未按時確認導致本作品未能按期出版的,由甲方承擔推遲出版的責任。
【解讀】
出版社對于出版圖書一般會有較為規范的審校流程,通常作家在前期與編輯團隊的溝通過程中,對于作品的內容基本都能確定。此處審校的約定,目的在于由作者對圖書進行最終確認,同時為了避免作者對作品進行大幅度的修改導致原先已經確定的版面改動過大,產生相應的改版費用的損失,因此出版社一般會約定由作者承擔相關的責任。
第十條 稿酬的計算方式
乙方采用下列第___種方式及標準向甲方支付報酬:
(一)基本稿酬加印數稿酬:____元/每千字×千字+印數(以冊為單位)×___元/每冊。
(二)一次性付酬:____元。
(三)版稅:___元(圖書定價)×___%(版稅率)×印數(以冊為單位)。
【解讀】
三種稿酬計算方式對作者來講各有利弊,作者一般應根據實際情況與出版社確定稿費計算方式。如果作者對圖書的銷量有很大的把握,則建議采用版稅方式,并在之后的賬目核查部分做好約定。如果作者出版的圖書字數較少,按照基本稿酬計算,作者可能獲得的收益較少,建議可以與出版社約定適當提高基本稿酬計算標準。
第十一條 稿酬的支付
以基本稿酬加印數稿酬方式付酬的,乙方應在在合同生效后___日內,向甲方預付基本稿酬的___%(___元)。甲方交稿后___日內,乙方向甲方付清基本稿酬。作品出版后___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印數稿酬。
以一次性支付方式付酬的,乙方在合同生效后___日內向甲方付清報酬。
以版稅方式付酬的,乙方在出版后___日內按起印數向甲方付清,本作品的起印數為___。
乙方未在約定期限內支付報酬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并要求乙方繼續履行付酬的義務,乙方還應從約定期限起,向甲方支付應付未付報酬金額1‰/日的違約金。
上述報酬計算,印刷數以本作品每次出版時所載印數為準,沒有載明印數的,以出版社提供的委印單載明的數量為準。圖書定價按本作品每次出版時所標注定價為準。
【解讀】
建議作家在合同中注意違約金條款,在實踐中,常有出版社拖欠作者報酬,在合同中加入違約金條款能更好地保護作家的權益。
第十二條 交稿要求
如乙方認為甲方交付的稿件未達到雙方約定的要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進行修改,如甲方拒絕按照合同的約定修改,乙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甲方返還預付報酬。如甲方同意修改,乙方應當給予甲方充足的修改稿件的時間,但反復修改仍未達到合同約定的要求,預付報酬不返還乙方;如未支付預付報酬,乙方向甲方支付酬金___元,在此種情況下,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解讀】
在出版實踐中,出版方與作者關于稿件內容一般不太容易發生爭議,但是出版社出于營銷等方面的考慮,可能會要求作者進行一些修改,在這種情況下,本條款的設置目的在于協助作者盡可能與出版社達成合意,以促進作品的出版發行。
第十三條 再版及重印
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可以自行決定重印,但應事先通知甲方。如果甲方需要對作品進行修改,應于收到通知后___日內答復乙方,否則乙方可按原版重印。
乙方重印、再版,應將印數通知甲方,并在重印、再版___日內按第十一條的約定向甲方支付報酬,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___元。
【解讀】
再版重印涉及到作者利益的實現,所以作者要尤其關注印數,另外在作品首次出版后,作者常常可以收到讀者的反饋與建議,重印、再版對作者來說,也是很好的修改機會,建議作者與出版社約定再版重印的修改。
第十四條 印數及賬目的核查
甲方有權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核查本作品的印數和乙方向甲方支付報酬的賬目,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完整、真實的委印單、發貨單、支付報酬的賬目等。如甲方指定第三方進行核查,需提供書面授權書。如乙方故意隱瞞印數、少付甲方應得的報酬,除向甲方補齊應付報酬外,還應支付___元的賠償金并承擔核查費用。如核查結果與乙方提供的應付報酬相符,核查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解讀】
出版合同中,如果采取印數稿酬或者版稅稿酬方式,則作品的印數直接關系到作者獲得的稿酬數額。但是由于具體的印刷、發行一般是由出版社負責,作者很難掌握具體的印刷數量以及銷售數量,如果出版社有意隱瞞數量,則會損害作者的權益。在實踐中,很多出版社也不在圖書上載明印數,作者核查賬目和印數也比較困難,如作者對核查賬目和印數沒有信心,可與出版方商討適當提高起印數。
第十五條 脫銷
在合同有效期內,如圖書脫銷,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重印、再版,乙方應給予書面答復。如甲方收到乙方拒絕重印、再版的答復,或乙方收到甲方重印、再版的要求后___日內未答復,甲方可以終止合同。
【解讀】
《著作權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圖書脫銷后,圖書出版社拒絕重印、再版的,著作權人有權終止合同。《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著作權人寄給圖書出版社的兩份訂單在6個月內未能得到履行,視為著作權法第三十二條所稱圖書脫銷。一般而言,如果出現圖書脫銷的情形,大多是由于圖書較為暢銷,出版社通常會選擇再版重印。但如果出版社確實無法出版,本條款賦予作者終止合同的權利,作者可以許可其他出版社出版。
第十六條 樣書
上述作品首次出版后___日內,乙方向甲方贈樣書___冊,每次再版后___日內,乙方向甲方贈樣書___冊。首次出版及每次再版后,甲方均可以按照圖書定價___折價購買甲方圖書___冊。
【解讀】
樣書便于作者自行收藏或贈送,一般的出版合同中均會約定向作者贈與的樣書的冊數。此外,出版社一般也會給予作者購買圖書的折扣。如出版社在合同中約定“甲方不得將所購圖書用于銷售”,也是可以接受的,該種約定目的在于確保圖書正常的銷售秩序。
第十七條 爭議解決
雙方因合同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解讀】
一般而言,建議作者與出版方約定由作者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管轄,以便于一旦出現訴訟后方便作者的應訴,節省時間與經濟成本。但是在實踐過程中,各方一般都希望約定己方所在地為確定管轄的依據,如果作者堅持要求以己方所在地作為管轄法院,有可能出版方不會同意,在這種情況下,雙方可以約定由被告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管轄。
很多出版合同會約定爭議提交仲裁機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作者要注意的是,既約定仲裁又約定訴訟的條款是無效的。相較于仲裁,通常訴訟對于而言作者更為方便,建議約定訴訟方式解決爭議。
第十八條 補充合同
合同的變更、續簽及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商定并簽訂書面補充合同。補充合同的約定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合同為準。
【解讀】
此處是合同中較為常見的關于補充合同的約定,為了便于各方對最新達成的合意以書面形式固定下來,建議雙方對于其他另行商定的事宜簽訂補充合同。按照合同法,雙方在后達成的合意與在先形成的合意不一致的,表明新的合意取代之前的合意,應以在后達成的協議為準。
第十九條 合同的期限及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年。期限屆滿后,乙方不得出版印制本作品,但可繼續銷售已出版印制的庫存圖書。
【解讀】
合同期限涉及作者授予出版社出版權的時間,出版社一般希望時間越長越好,出于保護作者權益的考慮,建議約定3-5年為宜,一般不要超過10年。考慮到出版周期與銷售周期并非同一時間,出版印刷圖書后,通常需要更長的時間將已經出版印刷的圖書銷售完畢。為保障圖書的銷售,合同期限屆滿后應當允許乙方銷售庫存圖書。
第二十條 份數及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解讀】
對于合同的份數,一般約定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但如果作者有兩位以上,或出版合同需要提交審批或者備案(如項目扶持、資助出版等),在這種情況下,建議可以多簽署幾份合同備用。
甲方: 乙方:
(簽章) (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