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蒙學到經學:論《孔乙己》的識字之喻
魯迅在小說《孔乙己》中構筑了精微隱奧的轉義話語,經營出湛漸渾融的幻設寓言。《孔乙己》對識字的轉義,可以分析為四種類型,并歸納為三個漸進的層次:一是“孔乙己”綽號的換喻以及描紅紙的蒙學隱喻,二是回字的四樣寫法對科舉正字之學的提喻,三是偷竊之辯對訓詁學和經學的反諷。如果把小說中的長衫、描紅紙、茴香豆等視為意象,那么,識字及其轉義就可以視為事象,二者共同營構著《孔乙己》文本的諷喻境界[1]。《孔乙己》的識字之喻可以視為一種文本癥候,潛伏著深層的社會結構、虛化的制度背景和復雜的文化心理。一般認為,《孔乙己》的主旨是批判科舉制度對人的戕害,揭示封建社會對苦人的涼薄。從魯迅的識字之喻入手,可以呈示《孔乙己》主旨更為宏廓的面向,掘發其主旨較為隱秘的一種生成路徑,或許也能為魯迅研究中的某些傳統問題更進一解。
一 魯迅的小學根柢與識字之喻的發生
回歸魯迅及其文化場中關于識字的論述與認識,是理解《孔乙己》中識字之喻的必要前提。在中國傳統語文教育中,識字(literacy)是一個貫穿始終的命題。張志公將傳統語文教育分為“以識字教育為中心”的啟蒙階段、“讀寫基礎訓練”以及“進一步的閱讀和作文訓練” [2]等三個階段。艾爾曼在清代科舉研究中,區分了“入門級讀寫能力(primer literacy)”和“文言讀寫能力(classical literacy)”[3]兩個層次。在魯迅筆下,識字既指向教育層面,也兼具文章學面向,同時是一個語言文字學議題,意蘊豐贍,層次井然。在1925年的小說《高老夫子》的開篇,魯迅征引了蘇軾的名句“人生識字憂患始”[4]。十年后,魯迅翻新出“人生識字胡涂始”,諷刺傳統的古文寫作教育造就了不少“胡胡涂涂”的人才。學成了古文的人,“大概是似懂非懂的居多,所以自以為通文了,其實卻沒有通,自以為識字了,其實也沒有識”。魯迅認為,“這‘胡涂’的來源,是在識字和讀書”[5]。在這個意義上,識字至少包含蒙學與文章學兩個層次。
識字的多重意蘊是層累地造成的。在漢代,識字教育是蒙學(當時稱為小學)的初階,包含了認字與書寫兩方面內容。中唐時期,韓愈提出了“凡為文辭宜略識字”[6]的命題。宋代學者如洪適、王應麟等在小學層面上強化了這一命題的學術意味,并延展至文章學領域。至清代乾嘉時期,朱筠提倡“通經必先識字”[7]以后,識字的意蘊在文字、音韻、訓詁等層面進一步深化,幾乎成為小學的代稱,凝定為乾嘉經學的核心命題之一,又漸而滲透到文章理論中,作為“得到各文派認可的文學常識,最終進入民國時期的‘文學史’與‘教科書’當中”[8]。故章太炎撰《國故論衡》,以小學開篇,繼以文學。魯迅纂《漢文學史綱要》,作《門外文談》,都先講文字,再及文學。恰如朱自清的簡評,“我國舊日的教育,可以說整個兒是讀經的教育”,要讀懂經典,“得懂‘小學’,就是文字學”[9]。因此可以說:識字內涵的層累,是漢宋學風遞嬗的遺蹤;小學軌范的形成,乃歷代文章流變的沉積。
魯迅自幼留心小學,既源于個人的知識趣味,也出于秉承舉業家學的考量。科舉既廢,魯迅在日本留學期間師從章太炎,得到了專門而系統的小學訓練。章太炎基于識字的文學主張有明顯的復古傾向。1906年9月,避難東京的章太炎為留學生演講小學的功用,認為“文辭之本,在乎文字,未有不識字而能為文者”,“吾生幾四十歲,所見能文之士,大抵未能識字”,從文字學與文章學兩個方面提示著識字的緊要,旨在提倡小學并施于文辭。章太炎還指出,識字是翻譯外來學說的基本功。他舉出“晉、唐之世,譯佛典者,大抵皆通小學”“當時譯經沙門,皆能識字”的古例,以論證“譯書之事,非通小學者,亦不為功”,以至于抬升小學地位“為一切學問之單位之學”[10]。章太炎承繼并拓展了乾嘉以來文章學的小學傳統,將識字推尊為撰著和譯述的根柢之學,乃至一切學問的重要基礎。
章太炎的語言文字之學模塑了周氏兄弟早期的譯述風格。1908年7月至翌年3月,章太炎在東京為朱希祖、錢玄同、魯迅、周作人、許壽裳等8人開設小班,講授《說文解字》。當時,周氏兄弟正在翻譯《域外小說集》。據錢玄同回憶,周氏兄弟“思想超卓,文章淵懿,取材謹嚴,翻譯忠實,故造句選辭,十分矜慎;然猶不自滿足,欲從先師了解故訓,以期用字妥帖”。因此,《域外小說集》“不僅文筆雅馴,且多古言古字,與林紓所譯之小說絕異”[11]。《域外小說集》獨至的文體風貌,不論是魯迅自謙的“詞致樸訥”[12],還是錢玄同盛贊的文章淵懿,都指向漢魏以上文章的高古之境,是對章太炎文風的追步。如木山英雄所說,周氏兄弟早期的翻譯“從章氏關于語言本源性的徹底性思想之中所獲得影響是不能輕視的”[13]。這種根柢識字、矜慎用字的著譯風格,是周氏兄弟介入文學革命以前的標志性特點,留下了章太炎識字理論的深刻印記,并存續于后來的白話文寫作中。
在新文化運動初起的時候,識字已作為文學革命者用以戰斗的工具。1935年魯迅回憶起十幾年前提倡白話之時,“保守者對于改革者的第一彈,是說改革者不識字,不通文,所以主張用白話”。識字正是通文的基礎,不識字指的即是傳統小學的素養不足,而不通文則是指不懂得古文的義法、文體諸端。針對“這些打著古文旗子的敵軍”的指斥,魯迅等人“是就用古書作‘法寶’,這才打退的,以毒攻毒,反而證明了反對白話者自己的不識字,不通文”[14]。
在這場論爭中,劉半農、胡適等人率先批評古文家不識字、不通文。1917年12月,林紓厲斥章太炎及其弟子的文章“以《說文》入手,于意境義法,絲毫不懂”[15]。作為回應,劉半農搬出《域外小說集》,稱之為“比林先生分外高古的著作”[16],借以譏諷林紓識字根柢未堅。具體到字句上,劉半農批評林譯《巴黎茶花女遺事》“其女珠,其母下之”一句用字“不通”,“尤為費解”[17],胡適也附和說“林琴南的‘其女珠,其母下之’,早成笑柄”[18]。胡適還譏評林紓《論古文之不宜廢》一文中“‘而方、姚卒不之踣’一句,不合文法,可謂‘不通’”[19]。五四以后,魯迅在與學衡派、甲寅派的論戰中延續著這一戰法[20]。1922年初,魯迅抨擊學衡派之守舊,直斥《學衡》諸公“于舊學并無門徑”“字句未通”[21]之失。1925年8月,章士釗在《甲寅周刊》上感慨文章道衰,識字之學將成絕學:“民國承清,每況愈下,更越十年,將求稍識字者而不可得。”[22]并于句旁加點,以示警策。反而被許壽裳揪住“每況愈下”的誤用,反唇相譏道:“今日堂堂的教育總長,還不識得一個況字,更何庸愁到十年以后是怎樣?”[23]魯迅也因而譏諷章士釗文章不通,“連成語也用不清楚,如‘每下愈況’之類”[24]。
直到晚年,魯迅仍關心文字的前途,對文字的階級性有著深刻認識:識字是與權力牢固綁定的。魯迅在1934年的《門外文談》中談及“文字在人民間萌芽,后來卻一定為特權者所收攬”的命運,指出早期的文字與權力伴生,具備著“尊嚴性”和“神秘性”,因而平民是“不識字的,并非缺少學費,只因為限于資格,他不配”。魯迅對識字之難有著多層次的認識。初階的識字,“倘不費他十來年工夫,就不容易跨過”,而進階的識字則是士大夫人為的“更加難”。至于“將字寫得別人不認識,下焉者,是從《康熙字典》上查出幾個古字來,夾進文章里面去”[25],指的便是高階的、文字學層面的識字。
要之,魯迅對識字的體認,遠源于漢代以降的小學傳統,近得于章太炎的語言文字之學,是魯迅從事譯述與創作的學術根柢。魯迅話語中的識字,有著渾融的文化指向,可析為遞進的三個層次:一是蒙學層次,指初階的認字習書。二是文章學層次,是中階的文字應用,指科舉功令規范下的識字通文的文章學教育。三是語言文字之學,指高階的學術層面的識字,尤以乾嘉小學為代表,包括文字、音韻、訓詁之學。三個層次構筑了《孔乙己》識字之喻發生與展開的基址。
二 綽號的換喻與描紅紙的蒙學隱喻
識字之喻始于孔乙己的命名,命名之由是理解孔乙己寓意的關鍵。自從周作人指出孔乙己“是一個破落大人家的子弟和窮讀書人的代表”[26]以來,孔乙己的身份問題,歷來爭訟不已,或失之貶抑,或揄揚過情。若按其文旨,可從魯迅的識字之喻窺探一二。
魯迅對名號問題向來矜慎,曾自道起名的甘苦:“創作難,就是給人起一個稱號或諢名也不易。假使有誰能起顛撲不破的諢名的罷,那么,他如作評論,一定也是嚴肅正確的批評家,倘弄創作,一定也是深刻博大的作者。”從讀者接受的角度看,“一個簡括的諢名,就可以比較的不容易忘記”,故而“尤其要緊”[27]。因為按照“中國老例,凡要排斥異己的時候,常給對手起一個諢名,——或謂之‘綽號’”[28],綽號本身即蘊含了批判與戰斗的效力。“孔乙己”正是魯迅經意采擇、寄寓深厚的文化符號。
從修辭學上說,綽號“是修辭現象的(且是辭格的)原始形態”[29],是一種典型的換喻。小說寫道:“他對人說話,總是滿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因為他姓孔,別人便從描紅紙上的‘上大人孔乙己’這半懂不懂的話里,替他取下一個綽號,叫作孔乙己。”[30]魯迅在小說中托諸別人之口,解釋孔乙己命名的來由,是依據描紅紙上的字句,其用意殊深。
描紅紙承載著魯迅的蒙學記憶。魯迅回憶幼年,“最初去讀書的地方是私塾,第一本讀的是《鑒略》,桌上除了這一本書和習字的描紅格,對字(這是做詩的準備)的課本之外,不許有別的書”[31]。魯迅七歲時入族祖周玉田的私塾開蒙,“開始習字,先是‘描紅紙’”,“其時最流行的一種‘描紅紙’,上面印著‘上大人孔乙己化三千七十士爾小生佳作仁可知禮也’等三字句”[32]。小說中的描紅紙就是從私塾開蒙的記憶中拾來。據周作人回憶,孔乙己的原型是故鄉一位被稱為孟夫子的人,“這本來也是一個綽號,但只是挖苦讀書人而已,沒有多大意思”,但“妙在半懂不懂,比勉強生造兩個字要好得多了”[33]。然而,易孟為孔,命意昭彰。在描紅紙的語境中,上大人正是孔子之代稱,孔乙己即是對孔子的換喻。王利器認為,唐代以來史料中的“‘丘乙己’有的作‘孔乙己’,有的作‘孔夫子’,說者都以為是孔丘”,而《孔乙己》“正是打倒孔家店那個時代的產物,把孔乙己作為沒落階級的儒士的代表,是有其深刻的社會意義的”[34],可謂一語中的。
如果說孔乙己的綽號是一種換喻,那么描紅紙便是一種隱喻。正如魯迅所揭示的,傳統識字教育培養的人“大概是似懂非懂的居多,所以自以為通文了,其實卻沒有通,自以為識字了,其實也沒有識”[35]。描紅紙對蒙學的隱喻,經由著半懂不懂、似懂非懂的共性而得以成立,也與孔乙己底層讀書人的身份相吻合。孔乙己對孔子的換喻,與描紅紙對蒙學的隱喻,共同構成了魯迅在孔乙己三字中寄寓的諷喻意味。
孔乙己的命名,若放置于整個“上大人”系列蒙學教材的義理演變史中,諷喻意味便更為昭著。據學者考證,敦煌殘卷中已經出現“上大夫丘乙己”寫卷,其性質“是童蒙的通俗讀物,同時也是學童習字的仿書”[36]。敦煌文書中迄今發現36件上大夫系列寫卷,“內容完整者有12件”[37],大多寫作上大夫丘乙己,無作上大人孔乙己者。抄本內容不一,較為隨意,典型的如P.3797寫卷寫作“上大夫,丘一己,化三千,七十二,女小生,八九子”[38],儒家義理的痕跡尚淺。因筆畫簡少,有韻易記,便于初學識字習書,后世因革損益,傳習不衰。宋代以后,上大夫變為上大人,并補綴“佳作仁可知禮也”,侵尋定型為8句25字:“上大人,丘乙己。化三千,七十士。爾小生,八九子。佳作仁,可知禮也。”[39]南宋陳郁認為此文“殊有妙理”,將上大人指明為孔子:“大人者,圣人之通稱也。在上有大底人,孔子是也。”復將下文疏通成“丘是孔子之名,以一個身己教化三千徒弟,其中有七十二賢士”,“爾是小小學生,八歲九歲的兒子”,“當好為仁者之人”,“又當肯如此知禮節”,意在教導兒童“若能為人知禮,便做孔子也做得”[40],顯然附會了理學的口吻。元末明初理學家謝應芳則指出,“訓蒙者率以上大人二十五字先之”,“第四字乃圣人名諱,理合回避,豈宜手之口之,以瀆萬世帝王之師乎”[41],然“明承元后,避諱之法亦甚疏”,“萬歷而后,避諱之法稍密”[42]。直到明代中葉,葉盛猶謂“凡鄉學小童,臨仿字書,皆昉于此,謂之描朱。爾傳我習,幾遍海內”[43],丘字仍不避諱。至晚到明代后期,才出現“上大人孔乙己”[44]的記載。清光緒十三年《欽定科場條例》規定“直書廟諱、御名、至圣先師諱本字者,該生罰停三科”[45],避諱綦嚴,丘乙己多作孔乙己。清末,俞樾有“晨窗日日磨丹矸,描紙親書上大人”之句,自注為曾孫俞平伯親筆書寫描紅紙,所書為“‘上大人孔一己’等二十五字”[46],稍有異文。在清末至民國的描紅紙版刻中,文字基本定型為“上大人,孔乙己。化三千,七十士。爾小生,八九子。佳作仁,可知禮也”[47]的版本。
自唐代傳衍至清末,描紅紙文字的損益折射出義理的遷流。從仁與禮的增入,到上大夫變為上大人,丘乙己轉作孔乙己,尊孔的意味逐漸強化,儒家義理在權力的毛細管作用下,滲入基層教育的最底層。在魯迅的幼年時代,“孔夫子已經有了‘大成至圣文宣王’這一個闊得可怕的頭銜,不消說,正是圣道支配了全國的時代”。孔子被權力利用,“政府對于讀書的人們,使讀一定的書,即四書和五經;使遵守一定的注釋;使寫一定的文章,即所謂‘八股文’;并且使發一定的議論”[48]。魯迅對孔子的態度是復雜的,正如周振甫所分析的:“魯迅對孔子的贊美,是就他所處的時代來立論的。對他的不滿,是就他影響來說的,就他被后世有權勢者的利用來說的。”[49]孔乙己三字,正同時承載著魯迅的贊美與不滿。
魯迅神奇地激活了孔乙己三個字所承負的雙重文化意義。一方面,孔子以一己之身承擔天下教化,孔乙己三個字成了儒家文化的絕佳象喻。然而,魯迅易至尊為極卑,反諷地翻轉了這一文化譜系。對于浸淫儒家文化的守舊者而言,這一諢名的確立與流播而產生的潛在破壞力,絕不遜于一句打倒孔家店的口號。正如魯迅所說:“勢位聲氣,本來僅靠了‘祖宗’這惟一的護符而存,‘祖宗’倘一被毀,便什么都倒敗了。”[50]隨著孔乙己的死去,建立在儒家秩序底層的蒙學識字教育也隨之失活,所寄托的儒家義理也無所附麗。另一方面,孔子之一己化三千,被轉義為孑然一己的形象,已無力負荷舊文化的重擔。何況打斷孔乙己腿的人,正是這一文化語境中成功的一端——丁舉人之流。正如先秦君主之號為“一人”,兼存推尊與貶抑的正反兩重訓解,孔乙己成了孤立無援的一己,上大人淪為眾人取笑的談資,無論是長衫或短衣的看客,表現出的只有冷漠和涼薄。
三 回字寫法的正字提喻
“孔乙己”描紅紙是指向蒙學初階習字的隱喻,而回字寫法則是暗指了中階的識字,是“以部分代替整體”[51]意義上的提喻,提喻著科舉制度下的“讀寫基礎訓練”階段,即通過讀寫實踐訓練,“逐步提高學生掌握語言文字的能力”[52]。在這個階段中,學生需要進一步掌握文字學的知識,學會辨別字體正俗,掌握正確的字音、字義,以應對科舉功令規范用字的要求。
在小說中,孔乙己對“我”說:“你讀過書么?”在得到了點頭的回應后,便要“考你一考”,提問茴字的寫法。“我”起初不愿意理會,當聽到孔乙己說“將來做掌柜的時候,寫賬要用”時,才懶懶地回答:“不是草頭底下一個來回的回字么?”于是,孔乙己“顯出極高興的樣子,將兩個指頭的長指甲敲著柜臺”,又問道:“回字有四樣寫法,你知道么?”并“用指甲蘸了酒,想在柜上寫字”,但“見我毫不熱心,便又嘆一口氣,顯出極惋惜的樣子”[53]。
孔乙己的第一個提問是:“你讀過書么?”其實也就是問:“你識字么?”在當時的教育制度中,十來歲的孩子可能是入塾開過蒙的。孔乙己之所以說“將來做掌柜的時候,寫賬要用”[54],首先指向的還是蒙學。在清代的蒙學教育中,延師到家的是少數,“市井鄉村貧窮兒童往讀”的大都是朋館(或名村塾、義塾)。“蒙學所授,不過識字,能寫能讀,便于工商應用而已”,至于“等而上之,兒童有志應考,長乃讀習舉業,教師多延請秀才任之,而蒙館教師則多屢考不得秀才之人也”[55]。孔乙己說寫賬要用,是知道“我”不大可能有研習舉業的機會,而從工商應用的實際層面來說的。
但是,茴字是溢出蒙學教材的字。今日看來,茴字固然不屬于生僻字,但不論是作為初階蒙學教材的《三字經》《百家姓》《千字文》《千家詩》等,還是四書、五經,乃至十三經,都沒有茴字。茴字最早見于南朝字書《玉篇》:“茴,茴香。”[56]今存本《切韻》未見,后來的字書、韻書多收錄,如《廣韻》云:“茴,茴香,草名。”[57]當“我”回答出“草頭底下一個來回的回字”后,孔乙己大概是由于超出預期而感到高興,進而提出回字的四樣寫法的問題,這便關涉到識字的進階層面,即科舉正字之學。
正字即使用文字的規范,包括字形、字音、字義的規范。為符合科舉的要求,清代的學子不得不接受正字的規訓。乾隆三十三年規定:“舉子應試之卷,理宜作字端謹,未便與行草書札一體并從省便。”[58]據傅增湘記述,光緒中葉以來殿試有“字必正體”的風氣,“破體帖書,尤懸為厲禁。點畫小愆,輒加黃簽”,故“縱有《天人三策》之文,而不嫻《字學舉隅》之法,則絕難入選”,“相師成風,牢不可破”[59]。自上而下的正字厲禁,遂成為每個讀書人自覺接受的規范。1922年錢玄同提倡簡體字時,指斥清政府強制推行《康熙字典》《字學舉隅》的規范書寫,“對于文字的一點一畫,一挑一剔,這樣是正體,那樣是俗體,狺狺不休”[60]。直到1936年,簡體字方案難以落實,黎錦熙認為這是源于“一千多年以來科舉制度的余威,就是一百年以來趕考的生童和秀才們奉為金科玉律的《字學舉隅》那本書的余毒”,《字學舉隅》“到現在也還有無形的權威”。因為按照《字學舉隅》的規范,“書里頭規定許多字的筆法,要怎么寫才是正體,寫錯了一筆半畫就算破體,破體字要是誤寫在卷子里,不怕文章做得頂好也是不取錄的”[61]。經歷過科舉訓練的魯迅,對《字學舉隅》的性質看得很透徹:“我們現在一般讀書人之所謂‘正字’,其實不過是前清取士的規定,一切指示,都在薄薄的三本所謂‘翰苑分書’的《字學舉隅》中……”[62]周作人也有相似的記憶:“我在小時候預備舉業,每日寫一張大字之外還抄《字學舉隅》與《詩韻》。……《字學舉隅》的標準寫法至今還記得不少。”[63]
孔乙己知曉回字的四樣寫法,正是科舉正字教育的結果。若依《字匯》《康熙字典》等書的辨析,回字有四樣寫法。四樣寫法有正俗之分,科舉考生若要分辨,就需要參考《字學舉隅》一類的正字書。《字學舉隅》的鼻祖是唐代顏元孫的《干祿字書》,書中將字形分為俗、通、正三體,“所謂俗者,例皆淺近”,用于“籍帳、文案、券契、藥方”等民間日常書寫中。“所謂通者,相承久遠”,可以用于“表、奏、箋、尺牘、判狀”等應用文寫作。“所謂正者,并有憑據。可以施著述、文章、對策、碑碣”,且“進士考試理宜必遵正體”[64]。《干祿字書》的正體觀對后世影響很大,《字學舉隅》即因之分為“正字”“俗字”“承用已久之字”[65]三體。若按《干祿字書》的規范,回是正字,囬是俗字。若按《字學舉隅》的辨析,囘是正字,囬是俗字,回是承用字(通行字)。
除了規范筆畫的正俗,《字學舉隅》還被用為館閣體字帖。周作人指出“《字學舉隅》是寫館閣體字的教科書”,“所謂字學,實亦只是寫館閣體字(象征磕頭的那一種字體)的方面而已,與文字之學乃是風馬牛十萬八千里也”,揭露了正字之學象征磕頭的規訓意圖。直到師從章太炎學習《說文解字》以后,周作人才“略識文字,每寫今隸,輒恨其多謬誤”,認識到“《字學舉隅》又是今隸中之裹小腳者耳,奚足道哉”[66]。今隸即是楷書。館閣體楷書是科舉制度所認可的字體,孔乙己能夠“寫得一筆好字,便替人家鈔鈔書,換一碗飯吃”,或即學習《字學舉隅》的館閣體而練就的本領,是孔乙己足以自矜的資本。雖然孔乙己是沒有進學的讀書人,連“半個秀才也撈不到”,位于科舉生態中的底層,但是在《字學舉隅》滋養下的孔乙己是“當真認識字”的。孔乙己提點“我”學習回字四樣寫法,并且要用“指甲蘸了酒”[67],在柜上示范正字楷法,毋寧是說,酒店記賬,不妨用俗體,如若應舉,則須辨明正體。孔乙己不只是在夸耀識字之多,更是在強調自己足以應舉的讀書人身份,這是孔乙己心中無形的長衫。
回字寫法的喻指,也可以置于新文學提倡者與守舊者論戰的語境中去認識。魯迅在1935年憶及“提倡白話的時候”,是用了釜底抽薪的辦法,“用古書作‘法寶’”,才打退了“打著古文旗子的敵軍”,證明了古文家原本“不識字,不通文”[68]。由此語境去理解,魯迅之所以借咸亨酒店的眾人之口問道:“孔乙己,你當真認識字么?”[69]問的恐怕不只是孔乙己,而是以識字通文自矜的林紓等人吧。直到1934年,曹聚仁為別字辯護,魯迅仍譏諷曹聚仁的“戰法也是搬古書,弄得文人學士之自以為識得‘正字’者,哭笑不得,因為那所謂‘正字’就有許多是別字”[70]。受過文字學訓練的魯迅,對正字觀念背后的政治權力看得分明。
魯迅的諷喻之意或許在此:古文家所謂的識字,是孔乙己式的以朝廷功令為主導的用字規范,距離文字學何啻千里。若揭去正字觀念的畫皮,可以看到它乃是科舉功令的附屬物。正字觀念因科舉制度而誕生,卻未隨科舉制度而消亡,正字的幽靈一直盤旋在魯迅的時代。
四 偷竊之辯的筆法反諷
孔乙己是識字的,他不僅寫得出回字的四樣寫法,還分得清偷與竊在字義上的區別,不過孔乙己的悲劇——或說是優勝——則在于,他的知識更外化于行動,用偷竊之辯來文飾自己的行為。
偷竊之辯是《孔乙己》中識字之喻的一個典型情節,反諷地指向了蒙學識字和科舉正字以外更高的一個識字的層次,即經學上的春秋筆法。春秋筆法,也稱筆法或書法,是《春秋》學上的重要命題。漢代的經學家認為,春秋筆法是孔子纂修魯國史書《春秋》時所采用的一種用字寄寓褒貶的策略。故孟子說:“其事則齊桓、晉文,其文則史。孔子曰:‘其義則丘竊取之矣。’”(《孟子·離婁下》)司馬遷也稱揚孔子“為《春秋》,筆則筆,削則削,子夏之徒不能贊一辭”[71],并在《史記》中自覺繼承著這一傳統。儒家學者相信,孔子以文字立教,筆削見義,憑借史官記錄的話語權力和道德審判功能,便可以起到“孔子成《春秋》而亂臣賊子懼”(《孟子·滕文公下》)的效果。春秋筆法“是中國古代最重要的理論范疇之一”,“講究用字是從孔子《春秋》開始的,并對后代史傳文學產生深刻的影響”[72]。
筆法與訓詁學密切相關,是識字的一個傳統的功能取向。《春秋》《左傳》和《史記》的文章傳統,是桐城派文章理論的淵藪。方苞提出的古文義法理論,被桐城文家奉為圭臬。所謂義法,就是外在形式之法與內在蘊含之義的結合。林紓曾批評章太炎及其弟子的文章徒采古字,而“于意境義法,絲毫不懂”[73],對照而觀,蔡元培則稱魯迅的文章兼有“意境之雋永”與“字句之正確”[74]。魯迅在寫作中對筆法極為講求,即是得力于章太炎的小學教益,以及孔子以降的春秋筆法傳統。
在《孔乙己》中,魯迅將春秋筆法作為一種反諷的手段來使用。小說寫道:“孔乙己便漲紅了臉,額上的青筋條條綻出,爭辯道,‘竊書不能算偷……竊書!……讀書人的事,能算偷么?’”[75]表面上看,竊書不能算偷的事實邏輯是荒誕的,若從春秋筆法的訓詁學邏輯來看則是合理的。舉例明之,《春秋·莊公二十九年》云:“鄭人侵許。”《左傳》解釋侵、伐、襲三字的區別云:“凡師有鐘鼓曰伐,無曰侵,輕曰襲。”[76]用字有別,褒貶亦殊,這是訓詁的方法,也是經學意義上的識字。
辨析字義的演變與差異,是識字的內涵之一。偷與竊古義有別,若就白話而言,可以連用,均表盜竊之義。《說文》無偷字而有愉字,訓“薄也”,段玉裁解釋說:“淺人分別之,別制‘偷’字從人,訓為偷薄,訓為茍且,訓為偷盜,絕非古字,許書所無。然自《山有樞》鄭箋云‘愉讀曰偷。偷,取也’,則不可謂其字不古矣。”[77]章太炎為魯迅等人講授《說文》時,明言:“愉,即偷字,偷,薄也。……偷東西之偷由薄行義引申。”[78]凡先秦用偷字,一般取薄之義,而表盜竊之義者多用竊字或盜字。但在先秦文獻中,盜多指盜竊之人,而竊多指盜竊之行為。《說文》:“盜自中出曰竊。”段玉裁引徐鍇說:“所謂亂在內為宄也。”又《說文》釋“宄”字:“宄,奸也。外為盜,內為宄。”段注說:“凡盜起外為奸,中出為宄。”并引用《左傳·成公十七年》“亂在外為奸,在內為宄”[79]為證。自內部而出的偷盜行為稱作竊,則竊字的使用,不僅可以指稱孔乙己的行為,同時也暗指了孔乙己讀書人的自我認同,與長衫的隱喻是一致的。所以孔乙己說:“讀書人的事,能算偷么?”其爭辯理據在此。在孔乙己的語境中,偷是白話,竊乃文言,然而無論是白話還是文言,偷竊的事實是不容爭辯的。可是,文言足以文飾,訓詁可以正名,罪責得以開解,這便是孔乙己的春秋筆法。
如果說偷竊之辯體現出的是魯迅字句之正確,那么,魯迅之斟酌用字,同時也蘊含著思想的征引和話語的取舍,形成了寄寓遙深的諷喻意境,可當意境之雋永的評價。1906年,章太炎即指示了一條“從來小學家所未說”的小學研究路徑:“因造字的先后,就可以推見建置事物的先后……發明這種學問,也是社會學的一部。”[80]這種社會文化的研究思路,與陳寅恪在1936年所說的“依照今日訓詁學之標準,凡解釋一字即是作一部文化史”[81],在方法上同其脈絡。由此引申,使用一個更古的字,其義理也指向古字所承擔的話語,而不止字義本身。從這個層面看,用竊字而非偷字,同時指向了儒家和道家的話語。
竊字的使用與《論語》和《莊子》的話語形成互文性。竊字在《論語》中凡三見,可與孔乙己的行為形成互文關系的,是季康子問孔子的例子:“季康子患盜,問于孔子。孔子對曰:‘茍子之不欲,雖賞之不竊。’”(《論語·顏淵》)季康子向孔子請教應對盜賊之法,孔子卻譏諷季康子竊取國家權柄的行為,乃是民眾做盜賊的源頭,將民眾的小罪歸因于當權者的大罪,或許這也是孔乙己辯解的理據之一吧。而在道家的話語中,竊字也用于對儒家圣人的批判。如《莊子》中的偷竊寓言:“將為胠篋探囊發匱之盜而為守備,則必攝緘縢,固扃鐍,此世俗之所謂知也。然而巨盜至,則負匱揭篋擔囊而趨,唯恐緘縢扃鐍之不固也。”對于大盜來說,“為之斗斛以量之,則并與斗斛而竊之;……為之仁義以矯之,則并與仁義而竊之”,從而造成“竊鉤者誅,竊國者為諸侯”的世態。莊子將批判的矛頭指向偷盜行為的制造者,“圣人不死,大盜不止”,“重利盜跖而使不可禁者,是乃圣人之過也”,在“圣人生而大盜起”的邏輯下,“掊擊圣人,縱舍盜賊,而天下始治矣”[82]就成了勢所必至之途。魯迅精熟《莊子》的文章和思想,“愛用莊子所獨有的詞匯,愛引莊子的話”[83],曾三次征引過這則寓言。孔乙己為人抄書時,“坐不到幾天,便連人和書籍紙張筆硯,一齊失蹤”[84]。這樣“負匱揭篋擔囊而趨”的行為,正與《莊子》形成互文。由此觀之,魯迅強調竊字,恐怕亦有調用古代思想資源,把批判的矛頭指向造成孔乙己的社會結構的意味。
小說中兩次《論語》的故意誤用,也有訓詁上的反諷意味。孔乙己引用“君子固窮”和“者乎”之類“難懂的話”[85],隱藏著窮與貧的辨析。窮字本義為“窮,極也”,與通相對言;而“貧,財分少也”[86],與富相對言。孔子之窮,是“在陳絕糧,從者病,莫能興”,朱熹融會何晏與二程的解釋,認為孔子“處困而亨,無所怨悔”[87]。在小說中,孔乙己自比孔子的處困而無悔,然而在旁觀者聽來,大概只會把窮理解為貧困。同樣,孔乙己在給孩子分食茴香豆時說“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88],則將孔子“吾少也賤,故多能鄙事。君子多乎哉?不多也”(《論語·子罕》)之多,轉換為茴香豆之多寡,而隱去了《論語》原文的君子二字,與上文“君子固窮”相類,反諷地表現出孔乙己對儒者身份的認同。
偷竊之辯是對春秋筆法及其文化傳統的反諷。魯迅運用義法以反諷義法,解構了古文家所謂義與法的內在關聯,借用孔子“修《春秋》的照例手段”[89]來揭示“《春秋》已經隱瞞”[90]的真相。如果春秋筆法真有“一字之褒,寵逾華袞之贈”[91]的功用,則恰可證成魯迅反其意而用之,“褫其華袞,示人本相”[92]的批判力道。
結 語
《孔乙己》無窮的闡釋空間源于文字底基的深沉博大。《孔乙己》繼承了《莊子》“寓言十九”(《莊子·寓言》)的文體遺產,自覺地托體于晉世以來小說“以寓言為本,文詞為末”的“幻設為文”[93]的譜系。如果用現代的轉義理論為古典的寓言傳統下一轉語,那么,識字在《孔乙己》中的轉義便包含著三個層次:孔乙己綽號的換喻與描紅字帖的蒙學隱喻,指向儒家文化在傳統初階教育中的毛細管作用;回字的四樣寫法,提喻出科舉制度下文字被權力收攬的悖謬;孔乙己的偷竊之辯與戲仿春秋筆法的書寫,則暗含著對經學與小學的反諷。正如章太炎所說:“文辭的本根,全在文字。”[94]魯迅經由識字的線索與三個層次的書寫,構筑了對傳統文化的整體性諷喻,其闡釋空間也在文字本根上奠定。因此,孔乙己可以是理學的,也可以是樸學的,更是整個傳統文化,尤其是儒學文化的集合體乃至全過程,含括著“委棄在地面上”的“生命的泥”,以及其上的“喬木”“野草”[95]等種種附麗之物。
識字及其相關的知識背景,在魯迅文學的萌生、發展與成熟期中均有不同程度的體現。識字既是魯迅親歷的蒙學教育的知識原點,又是魯迅用以文學復古、文學革命與諷喻寫作的利器。魯迅稟受的識字觀念,是基于周秦漢唐以來小學傳統,而在清代,尤其是乾嘉以來小學作用于文學的風氣下形成的文化常識,一直影響到清末民初的文章譯述與撰著。在魯迅的時代,識字不僅是魯迅等文學革命者注目的議題,同時也是桐城派古文家、選學家、小學家、國粹派以至學衡派、甲寅派等文化陣營共同關心的問題,指向文學、學術、教育、政治等諸多文化場域。從制度層面說,識字觀念既與科舉制度耦合又與之脫鉤,而始終依附于文化權力;從學術與文章角度看,章太炎之講《說文》,劉師培、黃侃之說《文選》,桐城派之祖述《左》《史》,申明義法,綰合義理、考據、辭章,均可照鑒小學與文章學的交織關系。流播至文化層面,晚清民國的許多文化論爭,如文言、白話之爭,文學的復古與革新之爭,漢字革命的拉丁化與羅馬化之爭等,都以識字這一文化共識為前提,識字問題也是諸多論爭的一個聚焦點。
宋僧釋守珣有偈云:“若是孔門真弟子,自然知道化三千。”[96]當“一己化三千”的語典融入禪宗的話語,若借用魯迅的筆法,化字或許可兼教化與化身二義。在《孔乙己》對識字的轉義書寫中,“孔乙己”指向的是有著多副面孔的孔子:不僅是那個鮮活的在陳絕糧的、畏于匡的、累累如喪家之狗的孔子,更是那個被層累地建構為經學、文章學與蒙學話語的孔子。無定的意義在能指鏈條上游移,孔乙己或許寓意著啟蒙的開端,也大約的確宣示著某些傳統的終結吧。
注釋:
[1] 為避免概念淆亂,有必要略作說明:本文使用的境界概念包含事境與意境,敘事傳統中的事象、事境,是與抒情傳統中的意象、意境對應的概念。參周劍之《事象與事境:中國古典詩歌敘事傳統研究》,“序言”,第4—5頁,商務印書館2022年版。標題中的喻,即廣義的比喻,亦即轉義(tropic/ trope),主要指涉的是海登·懷特的話語轉義(tropics of discourse)理論。維柯認為,所有的修辭格都可以歸結為四種轉義:隱喻、提喻、換喻和反諷。懷特發展了這一轉義理論,并用于分析歷史敘事的話語。參海登·懷特《歷史的轉義:〈新科學〉的深層結構》,《話語的轉義——文化批評文集》,董立河譯,第212—233頁,大象出版社2011年版。文中使用的諸種修辭學概念及中文譯名,如隱喻(metaphor)、換喻(metonymy)、提喻(synecdoche)、反諷(irony)、諷喻(allegory)等,大多參考佐藤信夫在《修辭感覺》和《修辭認識》兩書中的用法以及肖書文的中譯名。參佐藤信夫《修辭感覺》,肖書文譯,重慶大學出版社2012年版;佐藤信夫《修辭認識》,肖書文譯,重慶大學出版社2013年版。
[2][52] 張志公:《傳統語文教育初探》,“引言”第1頁,第107頁,上海教育出版社1962年版。
[3] 艾爾曼:《晚期帝制中國的科舉文化史》,高遠致、夏麗麗譯,第247頁、第241頁,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22年版。
[4] 魯迅:《高老夫子》,《魯迅全集》第2卷,第76頁,人民文學出版社2005年版。
[5][35] 魯迅:《人生識字胡涂始》,《魯迅全集》第6卷,第305—306頁,第306頁。
[6] 韓愈:《科斗書后記》,馬其昶校注,馬茂元整理:《韓昌黎文集校注》卷二,第106頁,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版。
[7] 朱錫庚:《笥河文集序》,朱筠:《笥河文集》卷首,《清代詩文集匯編》第366冊,第392頁下欄,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
[8] 林鋒:《“凡為文辭宜略識字”——一個文學常識的生成》,《文藝理論研究》2021年第4期。
[9] 朱自清:《經典常談》,“序”,第5頁,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80年版。
[10] 章太炎:《論語言文字之學》,《章太炎全集》第14卷,第14—15頁,上海人民出版社2018年版。
[11] 錢玄同:《我對于周豫才君之追憶與略評》,《錢玄同文集》第2卷,第306頁,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
[12] 魯迅:《〈域外小說集〉序言》,《魯迅全集》第10卷,第168頁。
[13] 木山英雄:《文學復古與文學革命——木山英雄中國現代文學思想論集》,趙京華編譯,第232頁,北京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
[14][62][68][70]魯迅:《從“別字”說開去》,《魯迅全集》第6卷,第290頁,第292頁,第290頁,第290頁。
[15][73] 林紓:《與本社社長論講義書》,江中柱等編:《林紓集》第1冊,第351頁,福建人民出版社2020年版。
[16] 王敬軒、半農:《文學革命之反響》,《新青年》第4卷第3號,1918年3月15日。
[17] 劉半儂:《我之文學改良觀》,《新青年》第3卷第3號,1917年5月1日。
[18] 胡適:《建設的文學革命論》,《新青年》第4卷第4號,1918年4月15日。
[19] 胡適:《寄陳獨秀》,《新青年》第3卷第3號“通信”欄,1917年5月1日。
[20] 參見王小惠《五四文學革命對章太炎文學語言觀的繼承與轉化》,《華東師范大學學報》2023年第3期。
[21] 魯迅:《估〈學衡〉》,《魯迅全集》第1卷,第399頁。
[22] 孤桐(章士釗):《孤桐雜記》,《甲寅周刊》第1卷第3號,1925年8月1日。
[23] 上遂(許壽裳):《“有功文律”?》,《莽原》1925年第18期,1925年8月21日。
[24] 魯迅:《答KS君》,《魯迅全集》第3卷,第120頁。
[25] 魯迅:《門外文談》,《魯迅全集》第6卷,第94—95頁。
[26][33] 周作人:《吶喊衍義(八)·孔乙己》,鐘叔河編訂:《周作人散文全集》第12卷,第189頁,第189頁,廣西師范大學出版社2009年版。
[27] 魯迅:《五論“文人相輕”——明術》,《魯迅全集》第6卷,第396頁、第394頁。
[28] 魯迅:《補白》,《魯迅全集》第3卷,第110頁。
[29][51] 佐藤信夫:《修辭感覺》,肖書文譯,第92頁,第116頁。
[30][53][54][67][69][75][84][85][88]魯迅:《孔乙己》,《魯迅全集》第1卷,第458頁,第459頁,第459頁,第459頁,第459頁,第458頁,第458頁,第458頁,第460頁。
[31] 魯迅:《隨便翻翻》,《魯迅全集》第6卷,第140頁。
[32] 周芾棠:《鄉土憶錄——魯迅親友憶魯迅》,第47頁,陜西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
[34] 王利器:《跋敦煌寫本〈上大夫〉殘卷》,《文獻》1987年第4期。
[36][38][47] 鄭阿財、朱鳳玉:《敦煌蒙書研究》,第144頁,第140頁,第146—147頁,甘肅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
[37][39] 任占鵬:《論唐代敦煌蒙書〈上大夫〉與后世〈上大人〉的關系》,《浙江師范大學學報》2021年第3期。
[40] 陳郁:《藏一話腴》,載陶宗儀等編:《說郛三種》第2冊卷六〇,第911頁上欄,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版。
[41] 謝應芳:《學書》,《龜巢稿》卷一八,第40b頁,《四部叢刊三編》影印雙鑒樓藏鈔本。
[42] 陳垣:《史諱舉例》,第165—166頁,上海書店出版社2023年版。
[43] 葉盛:《水東日記》卷一〇“描朱”條,魏中平校點,第105—106頁,中華書局1980年版。
[44] 姚旅:《露書》卷八,劉彥捷點校,第176頁,福建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
[45][58] 《欽定科場條例》卷四二,奎潤等纂修,李兵、袁建輝點校,下冊,第710—711頁,第726頁,岳麓書社2020年版。
[46] 俞樾:《補自述詩》,《俞樾全集》第30冊,陳景超點校,第43頁,浙江古籍出版社2017年版。
[48] 魯迅:《在現代中國的孔夫子》,《魯迅全集》第6卷,第325頁。
[49] 周振甫:《魯迅論孔子》,見丁錫根等:《魯迅研究百題》,第154頁,湖南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
[50] 魯迅:《論“他媽的!”》,《魯迅全集》第1卷,第247頁。
[55] 劉禺生:《世載堂雜憶》,錢實甫點校,第2頁,中華書局1960年版。
[56] 胡吉宣:《玉篇校釋》卷一三,第3冊,第2721頁,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
[57] 《新校互注宋本廣韻(定稿本)》,余廼永校注,第96頁,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
[59] 傅增湘:《清代殿試考略》,第10b頁,天津大公報社1933年版。
[60] 錢玄同:《減省現行漢字的筆畫案》,《錢玄同文集》第3卷,第89頁,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
[61] 黎錦熙:《簡體字論》,《國語周刊》第246期,1936年6月20日。
[63][66] 周作人:《明珠抄(十六)·談〈字學舉隅〉》,《周作人散文全集》第7卷,第405頁,第405頁。
[64] 顏元孫:《干祿字書》,《叢書集成初編》第1064冊,第3—4頁,商務印書館1936年版。
[65] 龍啟瑞:《字學舉隅》,《龍啟瑞集》第4冊,第219頁,廣西師范大學出版社2012年版。
[71] 《史記》卷四七《孔子世家》,第6冊,第1944頁,中華書局1959年版。
[72] 李洲良:《春秋筆法的內涵外延與本質特征》,《文學評論》2006年第1期。
[74] 蔡元培:《〈魯迅全集〉序》,《蔡元培全集》第8卷,第526頁,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
[76] 《春秋左傳正義》卷十《莊公二十九年》,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清嘉慶刊本)》第4冊,第2867頁下欄,中華書局2009年版。
[77][79][86] 段玉裁:《說文解字注》,許惟賢整理,第889頁上欄,第582頁下欄、第598頁上欄,第606頁上欄、第497頁下欄,鳳凰出版社2015年版。
[78]《章太炎說文解字授課筆記》,章太炎講授,朱希祖、錢玄同、周樹人記錄,王寧整理,第434頁,中華書局2008年版。
[80][94] 章太炎:《在東京留學生歡迎會上之演講》,《章太炎全集》第14卷,第9頁,第9頁。
[81] 陳寅恪:《致沈兼士》,《陳寅恪集·書信集》,第172頁,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09年版。
[82] 郭慶藩:《莊子集釋》卷四中《胠篋第十》,王孝魚點校,第342—351頁,中華書局2004年版。
[83] 郭沫若:《莊子與魯迅》,《郭沫若全集·文學編》第19卷,第53頁,人民文學出版社1992年版。
[87] 朱熹:《論語集注》卷八《衛靈公第十五》,《四書章句集注》,第162頁,中華書局2016年版。
[89] 魯迅:《再論雷峰塔的倒掉》,《魯迅全集》第1卷,第202頁。
[90] 魯迅:《文學上的折扣》,《魯迅全集》第5卷,第62頁。
[91] 范寧:《春秋谷梁傳序》,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清嘉慶刊本)》第5冊,第5125頁。
[92] 魯迅:《330618 致曹聚仁》,《魯迅全集》第12卷,第404頁。
[93] 魯迅:《中國小說史略》第八篇《唐之傳奇文(上)》,《魯迅全集》第9卷,第73頁。
[95] 魯迅:《野草·題辭》,《魯迅全集》第2卷,第163頁。
[96] 釋守珣:《頌古四十首》,《全宋詩》卷一四三一,第25冊,第16491頁,北京大學出版社1995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