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屆全國少數民族文學創作“駿馬獎”參評作品和譯者的征集工作于2016年3月1日開始,2016年5月31日結束。經審核,初步認定共有309部作品符合《全國少數民族文學創作“駿馬獎”評獎條例》所規定的參評條件,其中,長篇小說99部、中短篇小說集46部、報告文學22部、詩歌79部、散文63部;初步認定12名譯者符合《全國少數民族文學創作“駿馬獎”評獎條例》所規定的翻譯獎參評條件。
現將參評作品目錄和參評譯者名單在《文藝報》和中國作家網(http://www.longdeke.com/)公示。若發現其中有不符合參評條件的情況,請向評獎辦公室反映,評獎辦公室將如實向評獎委員會報告。
公示期為2016年6月15日至6月30日。
評獎辦公室電話:010-64489987、64489989。
評獎辦公室電子郵箱:junmajiang2016@163.com。
特此公告。
第十一屆全國少數民族文學創作“駿馬獎”評獎辦公室
2016年6月15日
附:第十一屆全國少數民族文學創作“駿馬獎”參評作品目錄(長篇小說)
第十一屆全國少數民族文學創作“駿馬獎”參評作品目錄(中短篇小說)
第十一屆全國少數民族文學創作“駿馬獎”參評作品目錄(報告文學)
第十一屆全國少數民族文學創作“駿馬獎”參評作品目錄(詩歌)
第十一屆全國少數民族文學創作“駿馬獎”參評作品目錄(散文)
第十一屆全國少數民族文學創作“駿馬獎”參評譯者名單(翻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