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時讀過冰心先生的一本書,名字叫《拾穗小札》。我很喜歡這本書,更喜歡冰心先生作文的這種態度和法度。這種態度和法度,從書名就可以看出,“穗”和“小”,都是小的意思。文學從來都是從小開始,從小入手,從小深入的,所以小說才被稱之為“小”說,而不叫大說。即使是鴻篇巨制,也只能叫做小說。因此,在我的寫作中,更在意凡人小事,更在意日常常見卻容易忽視的那些或溫馨或心酸或心痛或發人深省的細節,特別是它們與我哪怕細微如蟬翼一樣的感情碰撞,也是可以觸及到它們和我自己的心靈深處。
記得法國音樂家德彪西的家人在回憶德彪西小時候的一則逸事時說,小時候父母給錢讓孩子們買早點,其他孩子都是揀最大的糖果和點心,唯獨德彪西揀最小最貴的。即使在兒童時代,德彪西說:大的東西讓我惡心。大了以后德彪西的音樂之路,依然秉承著對小的一以貫之的鐘情。盡管德彪西的說法和做法有些絕對,但不能不說這是一種對生活與藝術的選擇和態度。我贊同這樣的選擇和態度,這和冰心先生的《拾穗小札》異曲同工。
短篇小說,更應該從這樣的“小”處入手。因其小,越發考驗作者的功力。如今,我國長篇小說泛濫,其實短篇小說都寫不好,長篇小說容易寫成一攤稀泥糊不上墻。一直警惕這樣無節制的大而無當,《白菊花 黃菊花》便是這樣心懷警惕而步步為營的實驗之作,是從這樣的“拾穗小札”開始作我自己學習的功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