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花》是金宇澄網絡連載小說的改寫版。
《繁花》出版后,有個記者問:“沒想到您是從網絡‘回歸’文壇的,金老師是老網民嗎?”我說不是。
以前也有人這樣問我。2011年我在“弄堂網”發帖,寫普通上海人的故事,寫了兩三天,版主就上來問,老兄,你是某某吧,不是嗎?那你是誰?我說,我是新來的。版主說,不要裝了,我已經知道了,你一定是誰誰誰的馬甲?我說,我叫“獨上閣樓”,沒有其他名字,真是剛來的。版主仍然給了我“置頂”,帖子每天放在最前面位置,不會下沉,我不喜歡這種“離休干部待遇”,希望他取消,他不理我。這階段,他其實一直讓別人看我的帖子,想知道我究竟是誰,最后他找到文匯出版社的朱耀華——我2006年的隨筆集《洗牌年代》的責任編輯。朱看了就笑說:這個人燒成了灰,我都認識,肯定是老金了。他們都給我打電話,我只能認了,但希望他們保密,因為我已經發覺,在網上匿名很自在,很隨便,仿佛脫離一種真人狀態,脫離了文學圈,沒人知道我是誰。如果都知道我是《上海文學》編輯,感覺上就不自由了,好像還在這個圈里。于是就這樣寫下去。也幸虧“弄堂網”是小網,來往都是和藹的上海弄堂鄰居,如果是大網,各種人就多,就容易有人罵,文章可能就做不下去了,網絡會出這種問題,但比較自由的是,可以寫錯別字,隨意更換人物的姓名,網友注意到會一一指出,但因為喜歡,也聽隨我的選擇。
那時幾乎每日發帖五六百字,很快就保持在每天三千字的進度,欲罷不能的階段,一天寫過六千字,非常奇怪的經歷。這個“獨上閣樓”的帖,至今掛網上,改成的小說《繁花》,也保持了原稿樣貌,每一整段就是當時一天寫的。進入寫作,即也進入網友的議論中,與一般的面壁寫作不同,很新奇,6個月寫到尾聲,我對網友說,這稿子要整理出版,不能全貼上來,以后大家去看書。
整個過程,網友都有討論,也有人熱情為我分行,我一大塊一大塊的文字,只用逗號句號,顯得太密,看得他眼暈。我不予理會,因為我已察覺,這正是我找到的一種舒適的敘事樣式,我的文學立場,多年的編輯經驗,長期的“圈內”訓練,都開始起作用,假如這帖子是另一人所寫,故事可能也就是另一個走向了。
網上的初稿中,有個人物紹興阿婆,很早就死了,是從紹興掃墓回來,忽然去世的。網友跟帖說,這老太太非常有意思,可惜這么早就死了。這意見引起我的注意,修改本也就讓她延續到1966年“文化大革命”初期,在一個最為潦倒的階段,她才與蓓蒂一起消失。阿婆掃墓回來改成病重,她想吃一根熱油條,最后起死回生。讀者的提醒常常對我有益,假如我獨自處于一種冷靜中,一種冷狀態的寫作里,得不到這一類的提示——小說通常都是到了最后印出來,才給讀者看,我卻提前聽了意見,這樣的寫作產生一種現場,等于傳統講故事者的現場,七嘴八舌的,至少在我是合適的,我可以這樣近距離接受讀者的反饋。
記得網上初稿結束之前,我已感覺這是不錯的一部稿子,一個網友跟帖卻說:閣樓兄,這是個好東西,但要放進抽屜里,至少安心改20遍,才可以達到好東西標準。我當時想,我這么好的內容還要改20遍?但沒有料到,在《收獲》發表之前,第二年出單行本之前,這兩個等待期里,我真的改了它20遍,極其自愿的,一次次的改動。我很感激這位網友的留言,但在當時,我是根本不信的。
如果把傳統連載,與網絡寫作來比較,前者就是報紙,小篇幅,字數有限,不可能給出網上一帖幾千字,汪洋恣肆的自由。網絡寫作與以前的連載相似的是,都會有環境的激勵,也都在考驗作者的把握能力、邏輯方式,總之,這像是一種“熱寫作”狀態。
西方盛行的作品朗讀,新作朗讀會,其實是他們的古老傳統。作者習慣為朋友讀稿子,朗讀剛剛寫就的文字段落,是一種聽取意見的寫作傳統,這與網上寫作互動方式,有相似之處,當然,也只適合某種性格的作者。張恨水最有趣的連載是《太平花》,反映1930年代的國情,老百姓飽受水災、兵災離亂之苦,張恨水想寫一個“我們要太平”的小說,連載到一半,突然一下子“八一三”了,日本人打進來了。張恨水只得改掉“太平”方式、變換主題,但是等日本戰敗,《太平花》準備做后記,印刷成書之時,中國又開始內戰了。等于說,作者初衷的不斷改變,全因為連載,直面讀者,會受影響,但我們只要想一想遠古的無名講故事者,包括我這一代最熟悉的“乘涼晚會”,那些弄堂說故事者,常也那么的隨心所欲,常常晨秦暮楚,甚至遺忘故事的主題,傳統的重要文本,同樣也經歷了不知多少次的轉述變化與遺忘,才成為經典,這個方式上講,這仍然有著積極的意義。
我曾對一位青年小說家說,假如我20歲,我會去研究“類型小說”,研究那些高手的招數和訣竅,找他們的優點,為我所用,也許我就會有新變化,我可以獲得更多的讀者。他看看我說,金老師,為什么要我們去學他們?我們也很努力啊,我為什么要那么多的讀者?我理解這樣的回應。只是感慨“他們”和“我們”,所謂廟堂的優越感,是否已經在我們的青年心里,種下了分界兩邊,不相往來的碑石,這是必需的嗎?爭取讀者,引起讀者的關注,我理解的文學,不是故意拿出一個很難的內容,去給簡單的人看,而是以自己立場和積累,最大程度去吸引更多讀者,慢慢靠近我所認為的文學,包括博爾赫斯極欣賞《一千零一夜》的方式——他認為好的小說,是讓“讀者消遣和感動,不在醒世勸化”。
我所體驗的網上寫作,是發覺了作者在寫作心理上,更容易傾向于去吸引讀者,每寫一帖,都會考慮到更多,試圖用更特別的內容,讓讀者注意,讓他們高興、驚訝或悲傷。“聽故事的人,總是和講故事者為伴”,也因此,這個寫作階段讓我認識到,小說的第一需要,是獻給我心目中的讀者,讓他們喜歡,讓中文讀者喜歡,最大程度吸引他們的注意。
至于嚴肅文學與俗文學的區別,我認為并不在于發表在文學雜志還是網絡上,主要是看作者處在怎樣的寫作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