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撰寫《蔡文姬傳》的任務時,我很爽快地答應了,因為我覺得自己對蔡文姬很熟悉,當時就想起了《三字經》里有關蔡文姬的句子:蔡文姬,能辨琴。當然也想起了郭沫若老前輩的名作《蔡文姬》,這部舞臺劇的名句依然響在耳邊。
但是真正開始寫作準備時,才發現自己所知,完全是九牛一毛。而且,在對歷史事件和歷史人物的把握上,還走了彎路。
彎路源于對已有文獻的迷信。
比如郭沫若老前輩的話劇《蔡文姬》,在寫到蔡文姬與董祀的婚姻時,將這場婚姻寫得非常自然,甚至還有戀愛過程,而且,這個過程讓人覺得很自然: 董祀和漢使周近一起到匈奴去接蔡文姬,在回來的路上,蔡文姬夜夜彈琴哭泣,董祀便去安慰,幾十個夜晚過去,兩人由心靈接近繼而產生感情,這樣一來,董祀娶 蔡文姬為妻就水到渠成。而且,董祀犯罪,也是因為在途中這幾十個夜晚,被視為擅自闖進蔡文姬的帳子,行為不檢,獲了死罪。蔡文姬為了救董祀,大雪天,蓬頭 跣足,求情于曹操,曹操當著文武百官的面,赦免了董祀的死罪,派快馬追回成命。這樣一寫,蔡文姬的第三次婚姻變成了自由戀愛,有聲有色,跌宕起伏。
然而,我在查閱曹操年表和建安十二年到十三年的大事記時,卻赫然發現,郭老把牛頭對在了馬嘴上。
首先,曹操派到匈奴的漢使,是一個名叫周近的官員,并非董祀。既然董祀沒有去接蔡文姬,那么,怎么談得上屢次到蔡文姬的帳子里去安慰呢?
《后漢書·卷八十四·列女傳第七十四》如是記載“……興平中,天下喪亂,文姬為胡騎所獲,沒于南匈奴左賢王,在胡中十二年,生二子。曹操素與邕善,痛其無嗣,乃遣使者以金璧贖之,而重嫁于祀。”
這里記得很清楚,是曹操派使者贖回蔡文姬,而不是派董祀,如是董祀,后漢書完全可以寫清楚,并不必寫派使者贖回,重嫁于祀。
查清真相后,原來關于蔡文姬第三次婚姻的寫作構架,只好作廢,重起爐灶,搜尋歷史記載中的點點滴滴,然后編織。
還有一個聲名顯赫的歷史學家,在自己的著作中,清清楚楚地寫道,蔡文姬與董祀結婚后,生一子一女,女兒叫羊徽瑜,嫁給了司馬師。
這就奇怪了,難道蔡文姬與董祀生的女兒,就這么不清不白地姓了羊?
有了前面的經驗,我當然沒有輕率相信,而是認真查閱典籍,終于弄清楚,上黨太守羊衜妻子去世后,娶了蔡邕的第二個女兒續弦,羊徽瑜就是他們生的女兒,后來成為司馬師的妻子。
這一查,不但查出了羊徽瑜的真實身份,而且查出了一條重要線索,那就是蔡文姬有一個妹妹,而且嫁給了上黨太守,這在兵荒馬亂的年月,是一個重要的依靠,也是重要的親情寄托,當然,蔡文姬的生活中,也就少不了妹妹的身影。
《蔡文姬傳》付梓在即,編輯部讓寫一點感想,雖然以上感想很私人,但給了我重要啟示:歷史是一步步走過來的,回溯歷史,就要一個腳印一個腳印閱覽,千萬不要輕信權威,只有這樣,我們才能盡最大力量還讀者一個真實的歷史,呈現給讀者一個個真實而親切的歷史人物。